一、何謂綠建材
第一屆國際材料科學研究會於1988年提出綠色建材的概念,其中綠色乃指其對永續環境發展的貢獻程度。
而到了1992年國際學術界才為綠建材下定義:「在原料採取、產品製造、應用過程和使用以後的再生利用循環中,對地球環境負荷最小、對人類身體健康無害的材料,稱為『綠建材』」。
我國地狹人稠,大多數室內空間均有使用人口密度過高的困擾,與裝修建材的使用有過量的情形,造成許多材料的浪費與產生新的室內污染源。為有效控制室內污染源、延長建築物的生命週期與材料的再利用,進而研擬適用於國內本土化之綠建材評估要項與標準,並提出具體可行之管制措施以保護國民健康及環境資源。
二、綠建材之特性
廿一世紀為綠建材的時代,綜合各國之綠產品標章或建材標章可了解目前國際間對於綠建材的概念可歸納為表1。
有關能源、健康、環境等重要議題皆與建築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唯因觀念、地域以及技術等差異而有不同的名稱與評估項目,然其最終目標皆為建立健康與舒適的環境,追求人類生計與萬物生活均衡共存,最終達成地球環境的永續發展。
特性 |
Reuse- 再使用
Recycle- 再循環
Reduce -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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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優點 |
生態材料-減少化學合成材之生態負荷與能源消耗。
回收再用-減少材料生產耗能與資源消耗。
健康安全-使用天然材料與低揮發性有機物質的建材,可減免化學合成材所帶給人體的危害。
材料性能-材料基本性能及特殊性能評估與管制,可確保建材使用階段時之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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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有關綠建材之概念綜整 |
三、綠建材通則管制意義與目的
綠建材通則的制定是召開各領域之專家會議後彙整共同意見,將四大類(生態、健康、高性能、再生)評估項目中最基礎的要求獨立成為通則部分,其主要的管制意義與目的包括:
綠建材是對環境無害的建材: 應確保綠建材標章產品於生命週期各階段中不會造成環境衝擊。
綠建材的規格標準 品質應符合法規及一般功能性要求
綠建材是對人體無毒的建材: 確保對人體不會造成健康的危害。
以上三點包含了綠建材的主要精神與綠建材安全可用的基本要求,除有賴建材廠商新的綠色產業哲學與自律自主的品質管制外,也將透過綠建材標章審查委員會的現場查核與科學試驗等措施加以嚴格把關。
室內環境品質對人體身體健康影響甚大
四、通則一般要求
綠建材應於原料取得、生產製造、成品運輸及使用等階段不致造成重大污染,及增加溫室氣體排放、破壞臭氧層物質,及各種導致環境衝擊之行為。
綠建材之產品功能應符合既定之國家標準者,若無國家標準者應另聲明其所具有之規格標準。
綠建材之品質及安全性應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使用綠建材能創照優良建築環境-邱政湧攝
五、通則限制物質
建材限制性物質評估,將公定有毒之化合物含量限制,對環境及人體有危害之化合物(指標污染物),依材料之種類,擬定相關評估指標,於建材之定性評估中加以分析、禁用,以確保建築室內空間及地球環境之健康安全。
評估項目包括:
(一)非金屬材料任一部份之重金屬成份,依據「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檢出值不得超過表1之規定。【需檢附試驗報告書】
(二)不得含有石綿成份。【需檢附試驗報告書】
(三)不得含有放射線【加馬等效劑量在0.2微西弗/小時以下(包括宇宙射線劑量)】。【需檢附試驗報告書】
(四)不得含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
(五)不得含有無機鹵化物及其他蒙特婁公約管制化學品如表2。
『認可試驗報告書:須經「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CNLA)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認證之實驗室出具之報
告書。」』
綠建材通則的規定是符合綠建材精神的基本限制,並為進一步申請綠建材標章的第一道關卡;通則的規定也排除了部分近年來大量使用的化學危害物質,因此,有意取得綠建材標章的建材廠商需要明白綠建材的精神與意義,揚棄過去人類的經濟本位思維,改以環境永續、人本健康之信念,不採用危害環境的生產方式、不添加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這便是產業提昇的第一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的品質管制,也是通過綠建材通則的基本要求,確保公司生產的每批產品都達到綠建材標章的要求,經營企業信譽與價值,為取得綠建材認定資格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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